一、什麼是止痛貼片:
止痛貼片是一種經由皮膚吸收的長效性透明貼片,為強效的止痛藥物,廣泛用於治療中度至嚴重的癌症疼痛及慢性非癌疼痛。止痛貼片與口服嗎啡具有同樣的止痛效果,吸收 12 小時後達到穩定,每片貼片可維持 48~72 小時的止痛效果,故 2-3 天更換一次即可,移除貼片後止痛效果仍可再維持 12 小時,同時造成便秘的副作用較少。
二、選擇正確部位 :
適合貼片黏貼位置如前胸、後背、上手臂、大腿等平坦處。
三、 貼片使用注意事項 :
(一)黏貼部位可用肥皂或沐浴乳清洗乾淨,洗後以毛巾拭乾,每次粘貼部位需輪換不同處並避開傷口及放射治療部位。
(二)貼片黏貼部位有體毛時,需用剪刀剪去,勿使用刮或剃之方式,以免皮膚受損。
(三)固定貼片時,需注意是否與皮膚相密合,可使用透氣膠帶黏貼於貼片邊緣加強固定。
(四)洗澡時可採淋浴方式,貼片黏貼部位勿局部加熱或泡澡,以免加速藥物的吸收。
(五)貼片使用期限為72小時,使用貼片時需註明起迄時間(圖一),當使用時間已滿 72 小時,需予以移除。

圖一

1.撕除貼片後,其藥物成分仍會存留皮膚達 24 小時,不會在撕除貼片後就沒有藥效,所以不用擔心撕除貼片後會立即失去藥效而引起疼痛,而新貼片在貼上後 12 小時才會發揮藥效。
2.第一次使用貼片,因貼片藥效開始作用時間長,故貼上貼片後12~24 小時內,仍須口服原止痛藥(morphine);若使用長效止痛藥,於最後一次口服止痛藥時可同時貼上貼片。
3.貼片使用期間,預防突發性疼痛,依醫師評估使用輔助止痛藥。
四、可能引起之副作用 :
便秘、呼吸減少、噁心、嘔吐、便秘、意識不清、鎮靜和嗜睡。若有持續胸痛及心跳不規則應立即就診。
五、貼片撕除後的處理
(一)住院病人:由護理人員將撕除的舊貼片放於回收袋,繳回藥局。
(二)門診病人:應由將撕除的舊貼片放於回收袋,連同記錄單一同繳回藥局,勿隨意丟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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